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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市旅游局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我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依据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系列旅游法规、规章,履行旅游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201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切实履行本部门依法行政职责,完善各项相关制度,推进依法治旅,努力做好旅游行业管理各项工作,为我市旅游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滁政办[2011]45号和滁政办[2011]14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我局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得分为100分。现将我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建设。旅游依法行政是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优化旅游旅游市场环境和塑造地方旅游业良好形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年内,为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秩序、健康、效益”四统一,打造***旅游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管理形象,我局高度重视旅游行政法治工作建设,在经费、人员、机构建设等方面均作出了大量努力,同时科学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增强旅游行政执行力和落实力,保障了旅游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强化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了旅游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经办科室(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统一负责对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并负责研究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组织管,有机构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实施。于上年底成立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与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已按市旅游局委托授权正式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旅游市场监管、旅游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和12345市长热线受理等各项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也不断得到落实和强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按制度先行的原则,我局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依法行政监督投诉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旅游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推进层级监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按权责统一的原则,将依法行政责任分解到具体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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