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现就我县2018年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出对象
2018年我县脱贫退出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贫困村退出对象为省、市下达我县2018年计划退出的45个贫困村(附件1);
(二)贫困人口退出对象为省、市下达我县2018年计划退出的人(为2018年度动态管理后人口,即原预脱贫户中2018年新生、嫁入的要同步纳入脱贫人口,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等要剔除,详见附件2)。
为确保退出质量和全年减贫计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不能按年初计划实现达标退出的个别贫困人口可选择计划外未退出贫困人口中通过帮扶已达标的对象进行置换。贫困村原则上不再进行置换。
二、退出标准
(未完,全文共1502字,当前显示3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