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面临的难得的机遇。县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上周领导小组又召开专题办公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把握政策,明确要求,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
第一,把握原则,科学规划。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综合利用"的要求来规划,突出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在建设布局上,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二是在建设功能上,与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相适应;三是在建设标准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新建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一般在120-200平方米。房屋设计上要体现土家民族特色;配套办公设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配置。建设过程中,做到"四个统一":统一编制项目、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计图纸、统一配置设备。
(未完,全文共1701字,当前显示4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