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绵游委办〔2013〕103号)文件精神,提升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重要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准确认识党风廉政形势,找准突出问题的有效渠道,是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机制,也是当前全区非常紧迫的重要工作。
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必将提高全局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重视度
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我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魏洪奇
副组长:胡旭、勾成功、刘艳霞、廖娜、罗劲松
成员:各股、室、处、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一)推行岗位绩效社会评价制,以一流业绩支撑满意度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很重要的部分来源于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具体行政行为,基层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评价就必然影响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制定岗位绩效社会评价制度,让群众评价我们工作的绩效,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我局的具体措施。通过岗位绩效社会评价,能增强群众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引导群众逐渐形成客观评价的习惯,有利于疏导怨气,缓解社会心理,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对内形成倒逼机制,增强全局职工的服务意识,增强使命感。
1、开展日常业务问卷评价
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要求,印发不同的岗位绩效社会评价问卷,诚征办事群众意见,由办事群众自己投递至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或投递至设置在各司法所的意见箱中,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到各司法所开箱取出评价问卷,与收到的信函问卷一起统计。
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
责任人:胡旭、徐宁
2、定期电话征询评价
公证处、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在不泄露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征得所服务对象同意,由局机关各股室轮流电话征询群众评价。每月征询一次,每个乡镇不少于5人。
责任部门:基层股、公证律师与司法鉴定股、法律援助股
责任人:张静、胡红斌
3、集中座谈问卷评价
每个季度,在所帮扶联系的柏林镇金坛村和开元路社区,邀请村、社区干部、村民、市民座谈,并集中发放和收集问卷。每半年,选2个乡镇的村或社区,召开座谈会,集中发放和收集问卷。
责任部门: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
责任人:胡旭、徐宁
4、网络问卷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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