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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的调研思考

一、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建目标设置尚欠科学

基层党务干部普遍认为,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办法中设置的内容还不甚科学,个别考核指标很难实现。比如要求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与机关人员总数的1—2%等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党建带群建内容空缺、党风廉政建设设置的目标过大、内容空洞不易考评。党建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机关党的建设还没有引起包括党组(党委)在内的各方共鸣,党务干部从事党的工作的创造活力发挥不够,全体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也没有充分调动等等。

2、目标考核方式过于死板

调查中,不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调查组反映,在实际操作中,各单位唯恐考核内容有遗漏,力求面面俱到,对考核内容13大项近100条,条条对照,补充材料。对此,基层党务干部普遍反映,考核内容太多太细,检查程序比较死板,检查方式过分注重形式,基层党组织存在为考核而准备材料,重检查轻平时工作,这样一来,只要单位党务干部会整理补充材料、收集资料完整,每年都是那些单位考核成绩较好,这样不同程度扎扎实实做好平时工作,而忽视收集资料的打击了单位党务干部的积极性。

3、考核约束力不强

按照规定,机关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关,代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际上,机关工委很难全面、准确地履行这一职能职责。与同级部门党组(党委)相比,机关工委没有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必要的人、财、物管理权,许多工作必须依靠部门党组(党委)支持才能开展。因此,在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的条件下实施党建目标考核,对部门党组(党委)的约束力不强,对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的惩戒作用也相当有限。一些机关党务干部常常以业务工作太忙为借口,对机关党的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推脱上级机关安排的任务,工委也无法作出硬性的惩罚措施,使目标考核的效果大打折扣。

4、考核结果运用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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