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不断下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灵台县一些地方已得到了全面发展,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已得到充分扩展和转变,为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开展起到了指导和引路作用。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还遇到了不少阻力和困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尝试、总结完善。
一、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仍有差距。一些乡、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不可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缺少群众基础,条件不成熟,不符合实际。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规范。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过分强调村民的违约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约行为频繁,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未完,全文共1833字,当前显示4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