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标准化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保证《县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标准化卫生管理的意见》落到实处,促使办公室尽快树立起文明、向上的新形象,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分标准
(一)科室办公室卫生(20分)
1、桌椅、沙发、茶几、盆架、痰盂、衣架、文件橱等摆布不合理、放置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
2、办公桌上发现有除电话、茶杯和少量材料以外的东西,每件扣1分;
3、茶几上除摆放烟灰缸外,每多一件东西扣1分;
4、墙上只许挂圆镜、钟表及两个镜框,每多一件扣1分;如挂摆不正、东倒西歪,每件扣0.5分;
5、窗台、屋门、文件橱上不得摆放、张贴任何物品,每发现一件扣1分;
6、墙面、窗台、屋门、窗帘、地面、暖气片(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水渍污垢、无痰迹、纸屑、烟蒂、茶根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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