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中共xx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2010〕22号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2010〕17号),结合学校实际,对实行公开承诺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全体党组织:校党委、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2.全体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可进行口头承诺,今年毕业生党员不参加)。
二、实施步骤
公开承诺步骤分为。提诺、定诺、承诺、践诺、督诺、评诺。
1.据实提诺
各党组织按照本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在召开党员会、群众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创建五个好的标准,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把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承诺内容,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出本党组织的承诺内容。
教职工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个人特长,按照五带头的要求,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提出符合自己工作实际和本人能力的承诺内容。
学生党员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学风建设、参加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标准、时限等。
2.组织定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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