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08]25号)要求,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
二、做好宣传工作
2007年4月,我局在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区华石镇开展了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暨农村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同时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统一思想引导、鼓励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合作社。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0多车次,工作人员8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拉过街横幅2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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