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省直文明单位第二轮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19〕6号)精神和有关具体要求,结合省直实际,特制定《省直文明单位第二轮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文明单位和行政村结成对子,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工作指导、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捐助共建等方法,帮助结对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创建文明村镇,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以基层组织为主,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遵循“不指挥、不决策、不代替、不包办”的原则,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二)整合资源要素,实行科学帮扶。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整合人力、物力和资金、项目,科学帮扶结对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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