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6年是贯彻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决定,推进环保事业快发展、大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打基础、开好局的起步一年,也是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关键一年,各级环保部门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国家、省、市环保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突出抓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和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努力开创“十一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主要目标是。削减水主要污染物不低于2000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6%;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不低于5000吨,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不低于303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5%,无危险废物排放;创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40个;创建市级文明系统;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低于70%。
围绕这总体工作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
(未完,全文共2009字,当前显示5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