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公安分局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
公安分局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
公安分局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
2009年以来,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党工委、管委的领导下,按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六大重点”工作和分局“十件实事”,叫响“抓中心、保重点、求稳定”这个口号,突出“稳定、业务、队伍”三大主题,更新理念,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三大战役”安保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确保了辖区稳定。2009年度,全区公安工作在六个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维护辖区政治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涉法上访人员到省进京滋事丢丑事件。辖区不稳定因素中5类502名重点人员、2种3条不稳定事件、3类11家物品、70家重点单位,全部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
二是侦破现案和追逃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截止目前,辖区的各类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了9.3%,破案率为75.2%;打掉作案团伙22个;抓获逃犯71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破获各类经济案件12起(积案3起);查获赃款赃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收缴假币5.8万元。
三是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能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共发“两抢”案件22起,同比去年下降了31.5%;盗窃案件155起,同比去年下降了16.3%;伤害案件57起,同比去年下降了9.7%。共处结行政案件793起,行政处罚786人,劳动教养11人。
四是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尤其是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6月16日,接待了省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马明生以及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视察和指导。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和《公安教育》、《山东公安》等杂志先后刊载了我区的经验做法。
五是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起,连续五年无进京涉法上访问题。截止目前,全局未发生一起因民警接处警、办理案件不规范而发生的投诉、上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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