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发挥基层公安督察的作用
公安工作纷繁复杂,公安队伍庞大,督察工作也相应地呈现面广、量多、难度大的特点。督察对民警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动态的同步监督,直接渗透于日常执法活动之中。督察不仅要对民警的执法活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外部因素进行督察,并通过适当途径予以解决,为公安机关及民警履行法定职权提供支持和保障。县、区公安机关是基层实战单位,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具体职责,各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搞好县、区公安督察、完善内部监督,对于维护公安执法权威,保障公安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制止民警违法违纪,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更具现实意义。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前提
一切工作离不开领导重视和支持,公安督察更不例外。县、区公安督察队是公安督察的最基层职能部门,工作具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思想起了变化,各种意识并存,公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许多民警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的民警对公安督察工作缺乏正确理解,认为是捆绑手脚、束缚工作,因而采取不配合态度,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特别是由于自己的过错行为受到督察纠正时,认为是小题大作与自己过不去而牢骚满腹。因此,督察人员常常处于得罪自己同志的尴尬境地,引起较大的思想负担。如果没有领导为督察工作撑腰壮胆,不但会影响督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导致督察工作无法开展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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