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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
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推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直工委决定从现在起到六月底在市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市直机关上半年开展的振奋精神,改进作风,扎实工作,做实践‘三个代表’表率活动和各单位的工作实际,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采用评两头办法,即只评出优秀、不合格两个等次,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评为不合格的给予处理。评议参照中发[1988]13号文规定的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步骤进行。市直工委在各单位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上半年开展的改进作风活动基础上,于七一前夕表彰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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