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 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

范文一: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现状与对策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现状与对策作者:吴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4期

摘要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在评议中充分发表意见,是陪审制度运行的理想状态。然而现实中陪审员并未实质性参与审判,案件评议中不愿、不会、不敢发表意见,造成“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突出。针对这一现状,本文提出针对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特点,在评议中尊重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意见;规范法律指引,建立评议笔录格式化,实现对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的监督和规范。

关键词陪审员法律指引评议笔录格式化

作者简介:吴莉,硕士研究生,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民商法。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13-02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为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事实认定和法理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在评议中,陪审员对案件的评议根据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合议庭对案件的评议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理适用和裁判结果四个方面。证据分析是指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举示的证据并结合双方的质证意见综合分析,从证据上还原案件事实。事实认定是指合议庭成员根据证据分析构建的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结合合议庭成员自身的法律素养、人文素养、常识、常理、常情等多种因素结合下对案件事实加以认定的结论。事实认定构成了法律逻辑推演中的小前提。法律适用则是指案件争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适用是法律逻辑推演中寻找大前提的过程。裁判结果,则是指合议庭成员根据法律逻辑,从大前提到小前提,最后更加三段论的推论方式得出结论即裁判结果的过程。完整的案件评议应当涵盖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全部内容,相对于仅有裁判结果,或者简单同意他人意见的评议,显然更能让人信服。现实中,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是否对四个要素全部发表意见,值得研究。

一、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存在的问题

笔者调阅了2013年陪审员参与审理的354件案件的评议笔录,发现陪审员在参与合议庭评议中,在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证据分析上,仅有34.18%的案件陪审员进行证据分析。其中刑事案件,仅有2件案件,陪审员评议中对证据进行分析。(2)事实认定上,仅有22.88%的案件陪审员认定案件事实,即使是事实认定比例最高的行政案件,也仅有1/3的案件,作出了事实认定。大部分案件都没能充分发挥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认定案件事实。(3)法律适用上,仅有5.65%的案件,陪审员发表法律适用的意见。陪审员本身对法律规定知之甚少,所

有很少有涉及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这一点尚可理解。

4.裁判结果上,高达91.53%的案件,陪审员以简单同意或以复述同意的方式认同法官意见,仅有不到8%的案件,陪审员发表了不同意见。陪审员鲜有反驳法官的意见,与其说在合议庭民主评议中发表意见,不如说是作为法官的陪衬而附和法官的意见,陪审员难以表达异议。

二、导致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评议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刑事案件庭审流于形式


(未完,全文共22381字,当前显示13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