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资金管理整改通知
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是省、市、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是今后全区的中心工作。因此,增强资金使用效率、明晰账务处理、统一核算科目、强化监管职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局最近的检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请各乡镇认真进行自查:
1、各乡镇在9-10月期间,收到区民政局根据政府安排下拨救助资金10973.01万元和其他部门的捐赠款项7.5万元。在各乡镇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中,均未将第一笔下拨的应急资金和其他部门拨付的捐赠款项纳入统一的专户核算中,而是将其放入政府工作经费账户或日常救助资金账户中。
2、纳入抗震救灾专户的资金,又未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分设明细帐核算,粗放型的仅设一个一级科目暂存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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