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县城区交通混乱状况,引导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整治重点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三轮车和摩托车的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和乱停乱摆;三轮以上机动车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以外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规范停放等不文明行为。通过近50天的整治(2016年3月25日—5月10日),达到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大幅减少、非法改装基本杜绝、各类车辆停放有序的目标,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县城区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
(二)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非法改装、加篷加座、逆向通行等行为;
(三)严禁各类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随意通行,高音扰民,阻碍交通;
(四)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按照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其他机动车在主街道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有序停放的要求停车,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的,一律锁车处罚,确保车辆在县城区停放管理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未完,全文共1769字,当前显示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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