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考核评选办法及表彰激励措施
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省科协将会同全国科普日活动共同主办单位,根据各地各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报送材料,对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全国科普日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以“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名义予以表彰,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授予“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现制定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考核评选办法及表彰激励措施如下。
一、优秀组织单位
1、评选对象。省级共同举办单位的下属单位,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省级学会(含高校科协),设区市科协、县(市、区)科协,组织开展活动的其它有关单位。
2、各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序时进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并推进相关工作。
3、按照年初制定的《2017年度设区市科协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的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所辖各县(市、区)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不得少于80项;以县(市、区)为单位,全国科普日期间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不少于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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