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将近,为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锲而不舍狠抓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1+x”专项督查部署要求、《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实行“1+x+y”督查工作模式强化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的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我委实际,定于2016年12月16日启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春节期间,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12月16日—2017年元旦期间);
第二阶段(2017年1月17日—2017年春节期间)。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督查有无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有无用公款旅游、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有无用公款违规出国(境),有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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