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联合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字〔2016〕x号)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荣来任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法宣科,成员由交警支队法宣科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开展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2月2日前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牵头单位:教育、交通运输、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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