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和问题整改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根据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青学办发〔2016〕15号、宁学办发〔2016〕18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和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摆问题的对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摆问题的对象为:各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查摆问题的重点1.各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特别是党支部要围绕党支部班子建设、“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落实、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党员培养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支部换届、党员权利保障、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重点查摆。
2.全体党员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的全体党员和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查摆。重点对照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宗旨观念、精神状态、道德行为等方面查摆。
3.全体党员还要联系本职工作,立足岗位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要求,找出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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