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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省局确立了“三优两促进”工作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地税的工作思路,明确各级地税部门要正确把握“三优两促进”这一核心要求,高起点、高站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下面,我将结合实际就如何创新纳税服务,提供优质服务谈几点自己的认识。近年来,纳税服务正在经历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纳税服务体系趋于规范,已基本涵盖了涉税业务的各个方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纳税服务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制约纳税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突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纳税服务工作日益重要,然而与纳税服务核心地位的确立相比,税务人员的意识形态发展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纳税服务意识依旧不强。一是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从“重执法、轻服务”的官本位思想中脱离出来,“管户”意识根深蒂固。由于暂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体系,部分税务人员认为,作为与不作为一个样,即便纳税服务已经确立为核心业务之一,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税务人员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的关系认识不足。只有把纳税服务水平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掌握才能更加及时、准确,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才会更加明晰、顺畅,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行为就更加规范、统一。三是税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还没有成为一种主观意愿,缺乏主动服务意识,不能体现出“我要做”、“我愿做”,更多的服务行为还仅仅是“要我做”、“应该做”,强调的是一种约束和要求

(二)纳税服务手段有待创新。尽管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如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多元化申报方式以及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等,但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表面上,服务层次和标准较低,服务手段仍亟待拓展。一是纳税服务工作没能融入到税务执法和管理中,还未达到“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的高层次目标,多半还停留在办税服务窗口的水平上二是在全省乃至全国税务系统规范内还没有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形式,已出台的服务规范内容比较笼统,执行起来五花八门,特别是纳税人比较关心的涉税流程,不同区域差别较大,具体措施的制定还不能真正满足纳税人的要求三是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多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还流于简单化、表面化,甚至存在片面追求微笑服务的客观形象,服务措施的发展缺乏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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