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9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xx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2019年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和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全县确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83处(详见附表)。其中中型4处,小型79处,共xx人、xx万元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危害防灾形势仍将严峻,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及5—9月主汛期。当年12月至次年2月,为主要防范冰冻融化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危险期。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时段,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地质灾害易发区。全县除梅山镇、白塔畈镇等部分丘陵区域外,其它区域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2.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新建乡村道路两侧。山区公路和村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
3.山区集中居民点、新建美丽乡村点、中小学校舍以及较大弃土场。由于山区条件限制,以上布点一般都靠山临水,高切坡较为突出,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袭击;
4.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隐蔽性强,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
5.部分开采矿山。主要为地下开采矿山及建筑石料矿山等,遇强降雨或台风暴雨天气,尾矿库、弃渣场以及露天开采矿山采矿边坡等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
1.县博物馆等83个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2019年度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属于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要将其监管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
2.属于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治理、监测。危及校舍和师生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和治理;危及交通道路、水利、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和治理;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由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划分落实。
3.对于有防治责任主体的隐患(区)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及协调配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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