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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