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动态指标)》的要求,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系列行动,以创建加强城市管理,以创建促进服务优化,以创建改善环境秩序,充分展示文明形象,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行动内容
1、“文明交通建设”行动。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采取专题讲座、图片巡展、发放资料、媒体联动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突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推进文明交通“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活动全面展开。
(2)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过街安全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完善重要出入口各类警示、提示和减速等标志设施,优化区域交通组织,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3)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坚决摒弃“六大交通陋习”,重点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对违反交通法规者,坚决依法处理。完善各级党政机关驾驶人交通违法抄告制。
(4)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发挥文明行业(单位)、文明村镇(社区)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发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列,参与城区及各区镇主要路口交通秩序维护。
2、“综合环境整治”行动。
(1)继续深化“十洁净”活动。巩固前一阶段的整治成效,进一步丰富“十洁净”(洁净道路、洁净广场、洁净绿地、洁净河道、洁净立面、洁净市场、洁净公厕、洁净小区、洁净村庄、洁净家园)工作内涵,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路长单位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办法。
(未完,全文共2572字,当前显示7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