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X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建立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规划编制实施决策议事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负责协调、审议、审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建立、编制、实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是市委(标下划线部分为本次修改内容,下同)市政府决策议事机构。

第三条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项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市规委会下设全委会、主任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办公室。专业委员会包括政策与空间规划委员会、建筑与城市设计委员会,办公室附设专家顾问小组。

第五条全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以及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发改、教育、科技、工信、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规自、环境、建委、住房、城管、交通、水务、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体育、人防、政数、乡村振兴、林园等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直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特邀作为委员参会。

第六条主任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的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发改、教育、科技、工信、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规自、环境、建委、住房、城管、交通、水务、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体育、人防、政数、乡村振兴、林园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直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特邀作为委员参会。

第七条政策与空间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由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发改、教育、工信、司法、财政、规自、环境、建委、住房、城管、交通、林园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特邀作为委员参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参会。

第八条建筑与城市设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由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规自、环境、建委、城管、交通、文旅、人防、林园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特邀作为委员参加;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参会。

第九条市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第十条专家顾问小组由规划、自然资源、建筑、交通、市政、环保、社会、经济、地理、法律、历史、农业、人文、艺术等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全委会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审议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体制机制等

(二)审议x市重大国土空间规划事项和重大建设事项

(三)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草案


(未完,全文共4206字,当前显示13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