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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