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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机关交流

当年,闻一多先生有感于“五四”以来的新诗过于散漫自由,提倡要“带着镣铐跳舞”。余光中先生则借用孔子的名言“从心所欲不逾矩”,指出新体诗在追求浪漫、洒脱的同时,要自觉遵守起码的平仄和韵律,否则,就不成为诗,你有写的自由,别人也有不看的自由。构建和谐社会,实际上也是要让每一个成员都能“从心所欲不逾矩”。既要鼓励人们追求个性解放,大胆释放自我,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应该承认,“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2500年前孔子提出这个概念时,认为只有七十岁以上有修为的老者才能做得到。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和人们素质的普遍提高,凡是已经成年、成熟的人们都应该努力达到这种境界。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是一个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构建和谐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要让干部职工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也就是说,一方面要追求和谐、开放、自由,一方面要重视发挥制度的作用。

一、和谐机关与制度建设存在辩证关系

1、和谐必须处于制度范围之内。和谐就是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这种状态并非完全依靠人们的自律可以达到。缺乏道德、法律、制度的约束,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矛盾纠纷得不到化解,就不可能实现和谐。“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组织章程和制度体系,其所有成员均应该遵守服从。如果只追求一时的、表面的“和谐”,对于违章乱纪的人或事大家都充当好好先生,不想伤及情面,不敢按制度办事,这样只可能“面和心不和”,看起来相安无事,实际上潜伏着危机。谁想越过规矩找自由,别人就有不跟你和谐的权利。和谐的前提是大部分成员都能够遵守游戏规则,违反游戏规则的少数成员必定受到相应制裁。需要强调的是,不能仅追求单位内部的和谐,还要追求与外界的和谐。这里所讲的制度不仅指狭义的机关制度,也包括法律、法规、纪律、道德等广义上的“制度”。和谐不是纯粹的一团和气,离开制度讲和谐,是极端的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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