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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运局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客运市场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现象,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全区道路客运实际,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加强监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查处客运班车、出租汽车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现象,规范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创建“和谐”、“平安”,打造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体系。
二、整治的内容
(一)整治重点
1.严把“三关一监督”。
2.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悬挂线路标志牌等。
3.出租汽车存在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拒载、倒客、甩客、车容车貌、仪容不整、服务质量等问题。
4.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非法营运车辆。
(二)整治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
国道、北路、路、环湾大道(段)、汽车北站、机场、火车站、路转盘、收费站、立交桥庄入口处等各大商场、医院及大型居民小区门口等区域周边。
三、职责分工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不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客运企业,严禁进入道路客运市场。
责任部门:运管处
2.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对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救护等知识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责任部门:运管处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严禁上路经营。
责任部门: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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