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市建造垃圾管理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彻底解决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现象,改善城市环境,顺利实现创建目标,根据《省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办理《市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未经核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置运输。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并经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核准方可从事经营。

二、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制度

(一)凡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密闭加盖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准运标志和行驶装卸记录仪等,现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车辆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改装;

(二)整合组建专业化运输企业,达到公司化、规范化运营;


(未完,全文共1483字,当前显示4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