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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管理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促进全市农家乐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农办、省环保厅、省旅游局《关于完善农家乐环保设施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完善设施、合理开发、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家乐环境整治,切实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不断提升农家乐的发展水平,实现农家乐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底,基本完成现有大小农家乐环境污染整治,规模农家乐项目(单位餐位数在150个,床位数在20个以上)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全面落实,实现农家乐环保基础设施、环保管理水平、生态环保意识等“三大”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农家乐环保管理制度。各地农办要会同发改、国土、规划、旅游、环保和农林牧渔等部门,科学编制农家乐发展规划。要严格执行农家乐环境准入制度。要加强农家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从空间、总量和项目环境准入上优化农家乐发展。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准入区内不得审批农家乐项目,在限制准入区要严格控制农家乐的数量和规模。新、改、扩建农家乐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规模农家乐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和验收手续。要落实规模农家乐排污许可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督促规模农家乐经营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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