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花园式单位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县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全面完成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创造适宜、优美的校园育人环境和人文居住环境,不断增强教育文化内涵。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开展,在教育系统现有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利用一年的时间,县教育局、职业中专、第三实验学校、县一中、县二中创成花园式单位,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要组织好中小学生认养、管理城区绿化树木的活动;宣传并教育中小学生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和习惯。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3月——4月)
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创花园式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大力宣传,呼吁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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