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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方案
为全面落实《养犬管理规定》(常发[]号,以下简称《规定》),严厉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有效遏制犬害问题,按照《集中清理整治犬害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年月起至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犬害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职能部门管理为辅”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集中的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民的养犬行为,全力保障广大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创造“依法、文明、科学、和谐”的养犬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要建立和完善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将治理犬害问题规范化、长期化,有效整治本辖区养犬和犬只经营、交易场所不规范的问题,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重点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以下同)特别是在居民小区非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问题;
(二)无证养犬的问题;
(三)一户养多犬的问题;
(四)遛犬不束链、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破坏容环境卫生的问题;
(五)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
(六)收缴、捕捉流浪犬、无主犬的问题;
(七)犬类经营、交易场和街头犬贩管理混乱的问题;
(八)宠物医院、犬商店和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区集中清理整治犬害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全面负责全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各街道办事处、各清理整治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听取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突出的犬害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收集清理整治工作信息,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对各街道办事处、清理整治职能部门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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