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管理考评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为我区生态经济强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市城市管理考评内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要求,通过规范程序、科学组织、明确责任、明晰分工、认真考评、严格奖惩,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的可操作性,从而真正调动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1.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惠政〔〕6号)文件精神,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进行筹划、监督、协调、奖评,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由三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每季度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与日常督查、单项检查、周自查、月检查相挂勾,对各镇办进行排名和奖惩。
2.根据城市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市城市管理考核实际,为减轻镇办迎检负担,将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分为四个工作组,分别以区市政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区爱卫办为组长单位,统一协调本组委局开展日常督查、单项检查、周自查、月检查、迎接市考核检查等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
(二)检查范围
区各职能委局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区城市管理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检查评比活动内容。
四、检查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建筑工地、街景市容、“五小”单位、主次干道、爱国卫生、社区物业管理、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养护、城市人防等市城市管理考核的相关内容。
五、检查样本量
1.市容环境卫生。每个镇办抽查3条道路(主干道、背街小巷各1条)、中转站、公厕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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