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菜收运供应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提出的“三绿工程”和《哈尔滨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全市秋菜收运供应工作会议精神,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在搞好宏观调控的前提下,继续实行区政府各有关办、局分工,以乡(镇)为主的原则,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全面安排,狠抓落实,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努力搞好*区秋菜收运供应工作。
二、做好秋菜收运供应工作的几点要求
1、鉴于今年旱情影响部分秋菜生长的特点,秋菜收运、供应工作时间,从10月1日至11月15日。在此期间,菜农进出市区卖菜车辆,必须凭市菜篮子办公室、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放的秋菜运输通行证,同时免收过桥、过路费和十月份的养路费。各乡(镇)、村秋菜收运供应的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秋菜运输通行证发放管理,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一车一证,严禁倒卖秋菜运输通行证。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查处。
2、卖菜的车辆进入市区除了要按照《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的早6时以前和晚9时以后时间执行外,继续实行中午11:30至13:30可以进城卖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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