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检查验收范围
全县8个乡镇和3个国营林场。
二、检查验收内容
1、退耕还林工程。各年度退耕还林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本年度新封面积,历年补植、补造地块的成活(保存)情况。
2、三北防护林工程。2007年30000亩补植、补造任务完成情况,2009年33000亩三北四期新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3、更新造林。2004-2007年采伐面积的更新情况,特别是2008年自检、省检未造林、造林失败、造林不合格的地块,2008年皆伐更新造林完成情况。
4、2008年和2009年2个年度日元贷款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5、未纳入各项工程造林之内1994年以来的参地、参后地、小片地造林完成情况。
6、整地方式及规格、树种选择及配置、栽植密度、种苗质量、栽种时间等与作业设计一致情况。
三、检查验收时间
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0日。
四、检查验收依据
1、《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2、《吉林省更新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3、《吉林省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4、造林工程作业设计。
五、检查验收形式
各乡、镇政府及国营林场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包保、检查验收组,林业局工作人员分片到各造林单位参加检查验收工作,技术业务力量以乡镇林业站人员为主,各国营林场以营林生产科工作人员为主。
六、检查验收方法
(未完,全文共1807字,当前显示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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