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改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对于增强群众卫生意识、阻断传染病、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控制“四害”孳生、保护生态环境传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改厕任务,根据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年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12000座(任务分解见附表),各相关镇要按照任务及工程标准要求,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农村改厕项目工作任务。
二、工程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在省财政补助300元/户、县财政补助100元/户的基础上,镇政府视财力状况予以适当补助,补助一般以料代补或以人工费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除各级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化粪池土方开挖费用由农户承担。有条件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
2.资金管理。县财政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各镇要及时将资金下达到村、到户,并将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及审计部门对各相关镇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将原农户化粪池改造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方式采取三格式化粪池技术,达到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农户厕所应建造在室内或庭院内,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三)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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