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书记用人行为工作方案
**年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把我县确定为自治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83号)和州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昌州党组〔**〕10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指导思想
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基本依据,以县委书记认可、州党委认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可,干部群众满意的“三个认可,一个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关键,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运用综合措施,确保县(市)委书记正确行使用人权,推动县(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开展,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与充分发挥县(市)委书记用人权相统一的原则;
2、县(市)委书记在用人上行使权力与履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3、选拔任用干部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原则;
4、规范县(市)委书记个人用人行为与规范县(市)委集体用人行为相结合的原则;
5、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6、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7、严密程序与健全制度相对应的原则。
三、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及工作措施
开展科学规范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共分调查研究、健全制度、完善提高、推广深化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及工作措施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年12月初-**年1月中旬)
(未完,全文共3405字,当前显示9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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