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于2012年月起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年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县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集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营企业,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中央、省、宜昌市驻五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检内容
(未完,全文共999字,当前显示2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