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室温度监察工作通知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政府176号令)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于2012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夏季供冷期间,将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单位开展夏季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建委的部署和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以开展夏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监察活动为切入点,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深挖我区节能减排的潜力,节约能源、减轻用电高峰时段电网压力,有力地推进我区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公共建筑空调系统、温度测量设备以及现场检测等方面认真检查、严格筛查。现将监查内容列举如下:
1.辖区内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运行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和培训情况。
2.辖区内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辖区内公共建筑室内温度及空调系统的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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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