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控制指标通知
现将《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控制指标
(一)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4人其中。非煤矿企业死亡人数不超过2人煤矿企业死亡人数不超过2人。
(二)杜绝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死亡事故不超过1起。
二、设立原则及依据
人民政府下达我区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逐级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到实处,并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落实到人。有关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简报等形式定期公布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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