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示范工程规范管理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8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营养、卫生、安全、便利的早餐,现就我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规模经营”的原则,以大型餐饮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现代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支撑,以连锁早餐销售网点为载体,加快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早餐供应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和“美食乐园”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培育1个早餐示范龙头企业,建设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30个早餐经营网点,力争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周边镇街延伸。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中心镇街,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设置早餐网点。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城区早餐网点现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全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在新建居住区的开发建设中,规划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设施,其中应有部分符合早餐经营的条件;对老城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门店,或者利用现有存量营业用房,改造一批规范化的早餐固定经营网点;按照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经市政部门同意,可在早餐网薄弱的区域适量设置早餐车,以解决居民吃早餐难的问题。
(二)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区商委、区财政局采取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精心筛选基础好、实力强、规模大、品牌优、信誉好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餐饮龙头企业承办早餐示范工程,支持、引导承办企业以资本、品牌、产品等优势资源为纽带,按照集中加工、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要求,加快推进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早餐经营网点建设。鼓励、支持企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早餐配送服务或入驻经营。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企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未完,全文共3230字,当前显示9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