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自主管理工作意见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驻区机构:
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做大做强,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意见》渝府发〔〕45号)切实抓好区内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助推汽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五大主导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区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新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核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强化服务、政策推动”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为宗旨,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为重点,把助推企业上市摆在与招商引资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和引导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快实现上市。
分阶段培育新区上市企业梯队,全力推动我区上市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15-20家区内企业上市。针对新区企业实际情况,突出重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
负责制定企业改制上市规划和政策措施,成立新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科技创新和金融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商务局、产业局、投资促进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创新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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