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运作工作意见
一、开通运行时间
(一)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开通试运行。各乡镇、各单位所有非涉密公文通过该系统下发、流转,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各单位通过该系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送所有非涉密公文,各单位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非涉密公文进行流转。系统试运行期间,实行双轨制,纸质文件与电子公文同步流转。
(二)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原则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不再下发非涉密纸质公文,各乡镇、各单位必须通过该系统报送非涉密公文,各单位内部必须在要全面实行电子公文的内部流转。
(三)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受理纸质文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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