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建议
党的大报告提出的“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届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和体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它代表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地方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全体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组织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条主线,切合实际地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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