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能部门职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等活动,营造一个抓安全生产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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