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建立“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长效管理机制,创新渔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渔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结合岱山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实际需要,通过实施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制管理,充分调动渔农村党员干部的参学积极性,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使广大党员在我县经济建设、改革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适用对象
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制管理主要针对渔农村社区全体党员干部,因长期外出或长期卧病在床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经所在支部核实情况并征求本人同意后,暂不列入管理范围。
三、记分情形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制管理包括以下4种记分情形:
1、集中学习。按照社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的统一安排,每月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2、自主学习。根据每月节目预告单,根据个人喜好,自主开展“点播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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