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教育部和我省一系列会议与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我省学校与健康教育工作层次与水平,我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省县(市、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指标》)。现将《考核指标》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1.把提升学生健康素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到个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健康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的竞争力。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自觉增强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
2.把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等紧密地结合起来,树立学校卫生工作品牌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把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提升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展示*教育新形象的重要举措,为构建和谐校园、建设平安*、实现“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体卫艺教科(股、室)或明确职能处室。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分管校长--总务主任—校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作体系,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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