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意见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对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资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终结交易。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由国资委组织京、津、沪、渝4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研究并拟定。意见稿共分八章,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申请受理、转让信息发布、受让意向登记、组织转让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和出具交易凭证等产权交易的具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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