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意见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劳保综发*]21号)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本区新征地人员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9号)的文件精神,从20年4月1日起,本区新征地人员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由原来的121896元调整为141318元。具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社会保险
以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2%,缴费年限为15年,缴纳总费用为68706元/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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